蚌埠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
张永校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各位人民监督员履职以来,积极参与案件监督和其他检务活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今后工作中,市检察院将从健全制度机制上入手,严格规范操作,积极创造条件,方便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随后,市司法局李勤副局长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蚌埠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蚌埠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后,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并在全省率先推出的一部规范性文件,体现了两家单位积极配合的意识和探索创新的精神。
座谈中,与会的人民监督员对市检察院近年来突出的工作实绩、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纷纷“点赞”,并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评议好案件,同时希望多开展类似活动,加深对检察工作的认识,提高监督评议案件的水平。
许锦标局长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位人民监督员要充分认识到人民监督员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方面的重要意义;二是希望人民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精准性;三是希望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加强配合,创新方式方法,共同把人民监督员工作做出成果,做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