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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要况(2017年第4期)
时间:2018-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侦查监督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近年来,在省委、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安徽、平安安徽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侦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作一简要通报,供参阅。

 

 

 

全面加强侦查监督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近年来,在省委、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安徽、平安安徽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侦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20141月至2016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060人,不批准逮捕24854人。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反恐怖、反分裂、反间谍、反渗透斗争突出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违法犯罪,从快批捕蚌埠7.16”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犯罪嫌疑人 30人,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

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新情况,出台深化平安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健全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防范化解社会安全风险。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9起重大案件,跟踪指导芜湖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邢朝刚等67人特大涉黑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毒品问题专项整治,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批捕各类毒品犯罪嫌疑人7281人,有效遏制我省部分地区毒情蔓延势头。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池州汪贵舟、安庆陈儒林等暴力伤医案件。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等部门下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共同督导重点整治地区打击治理工作,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598人。合肥、蚌埠等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徐的苟等49人、刘捷等42人特大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为人民群众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着力维护校园安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校园暴力犯罪嫌疑人35人。广泛开展检校共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组织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316场。宿州、蚌埠、安庆、黄山等地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基地21个,省检察院未检办、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等4 家单位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突出治安问题治理,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防控建议304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260人。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力度,会同省妇联开展“妇女维权岗”评选活动,先后有30个检察机关获评“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省检察院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连续八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优秀单位。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致力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首要职责。全省检察机关立足侦查监督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727人。合肥、蚌埠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三农资本”等重大案件,起诉70人。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出台保障促进安徽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283人,合肥市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陈力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4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全椒县检察院办理的徐成林等6人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2014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注重维护非公经济权益。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26条意见,出台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0条意见,落实落细服务措施。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重点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商业秘密等影响公平竞争的犯罪,依法保障本地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坚持对内资外资、国企民企一视同仁,严格执行“三个平等”“五个界限”“三个慎重”要求,依法惩治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嫌疑人409人。

着力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认真落实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7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2件,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180人。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介入案件查办,阜阳、淮南等地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犯罪嫌疑人15。我省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的办理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围绕维护“舌尖上的安全”,蚌埠、池州等地检察机关紧盯“问题冻肉”线索开展立案监督,建议移送涉案线索512人,避免了近18“问题冻肉”流向百姓餐桌。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5件,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01人。会同省环保厅联合开展督查,共同制定环境保护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联席会议,视察工作成果,扩大专项活动社会影响力。央视曝光东至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事件后,省检察院立即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进行督办,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8人,已判决7人,配合园区共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跨省倾倒危险废物问题,蚌埠检察机关连续监督两起从山东、江苏、浙江非法运输电镀污泥、有毒固体废物至怀远、五河倾倒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

三、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努力维护执法公正

对侦查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法律规定,针对立案和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96件。坚决纠正立而不侦、侦而不结问题,监督立案案件已作出有罪判决2130件,占92.77%。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实施报复陷害、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149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47件。

不断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对反映和发现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问题,及时启动监督程序,依法采取书面纠正违法、建议更换承办人等方式,督促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自侦部门予以纠正。2014年以来,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70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纠正漏捕2655

积极构建良性互动检警关系。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采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等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衔接会同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规定》,完善介入侦查机制,配合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针对基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反映的批捕证据标准、公安派出所监督等共性问题,省检察院主动会同省公安厅进行调研,交换意见、统一标准。

以更高标准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重视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20141月至201612月,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2336人。严格实行省级以下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制度,改变过去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均由同一检察院决定的做法,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的监督,严把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关,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工作规定,重点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侦查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关。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遵守客观义务,自觉把保障人权贯穿侦查监督全过程。

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制定落实检察环节防止冤假错案的七条措施,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加大对违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力度,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的,不作为逮捕依据2014年以来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812人,1092证据存在瑕疵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对5257件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不批捕决定。

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坚持“凡逮捕均依法逮捕、凡不捕均依法不捕”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行审查逮捕案件规范化、精细化办理,我省审查逮捕案件不捕率从2011年的15.67%上升到去年的26.45%。与省公安厅共同制定关于加强逮捕环节社会危险性证明和审查工作的意见,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13688人,占不批捕总数的55.07%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重大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初犯、从犯、偶犯、轻微犯罪案件及老年人、盲聋哑人等特殊群体案件,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妥善对待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严格适用逮捕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帮教考察,促进改过自新

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权益。严格规范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办理,加强对延押理由的审查。2014年以来共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2809人,依法不批准延长114人。加强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的,或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等案件,坚持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保障其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律师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对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的,及时进行审查

狠抓司法规范化工作。先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等系列活动,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确保侦查监督权力正确行使。完善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分析评查制度,对逮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案件实时监控、及时分析,有针对性改进工作。2014年以来,逮捕后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分别为0.007%0.57%0.018%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部署,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特点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定期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督办案件、专项活动等,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配合省商务厅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涵盖14家部门的“安徽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实现网上移送、网上立案、网上监督。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员额内检察官管理办法,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业绩考评体系,推行执法档案制度,推动形成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新机制。省检察院在职务犯罪审查逮捕领域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变以往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检察长逐级层报批准的办案模式,合理配置不同层级侦查监督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探索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指导意见通过设立“驻所(队)检察室”,运用定期巡查、专项检查、个案督查等多种方式,强力推进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已有合肥、阜阳、蚌等八地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了驻所检察室,对338个派出所(队)开展了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2件,监督撤案65件,纠正漏捕39人,书面纠正违法99件次,初步形成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全方位立体监督格局。

积极构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制约,对不批准逮捕的,主动说明理由;侦查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案件提出复议复核590人,检察机关重新审查后改变原决定33。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并于2014年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制约。

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全省“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侦查监督工作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明确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精心组织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活动,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好云南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省检察工作,得到代表们一致称赞。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开展两法衔接专题调研,推动两法衔接地方立法的研究、论证。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侦查监督能力

建设过硬队伍,是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侦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让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更加规范文明。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引导侦查监督人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忠诚本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侦查监督人员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重要任务。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把专业化作为核心战斗力来抓,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业务培训。从全省侦监部门精心挑选45名优秀干警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深入开展业务竞赛、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我省四名选手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公正履职、严格执法、文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