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社会各界对监管场所公正执法和人权保障状况高度关注、对“减假保”过多过滥现象反映强烈的实际,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日前就此进行专门调研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实现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全覆盖,决不能让“有权人”“有钱人”钻空子。
据了解,合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是合肥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负责对合肥市范围内的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从全国“两会”上归来不久的薛江武就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进行调研。
薛江武指出,监所检察工作贯彻中央要求、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必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全面、全程、全部”监督,使各个监管场所、每个监督对象、所有执法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要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对于被监管人员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要公平对待、平等保护,不能因服刑人员的身份而忽视其合法权益。对于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违法行为,要及时监督、依法纠正,构成犯罪的将坚决查处。要围绕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来强化监所检察监督,进一步维护监管场所公平正义。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被判刑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薛江武要求要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检察活动,进行重点监督纠正。通过协调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刑罚变更执行的具体标准、操作流程和同步监督办法,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杜绝人为操作空间,凡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一律予以公开,立功要公示,决不能让“有权人”、“有钱人”钻空子。同时要创新方式方法,畅通服刑人员和驻所检察部门的沟通渠道,定期征求服刑人员意见,让服刑人员表达真实想法,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监督线索。此外,还要紧紧抓住查办职务犯罪这个强化监督的“牛鼻子”,深入查办与违法“减假保”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有声势、有亮点、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