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媒体>>视频
视频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受贿抗诉案
时间:2022-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四期推出的是由池州市检察院和贵池区检察院办理的焦某某受贿抗诉案。 

  案情简介:焦某某,系池州市贵池区某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02006元。 

  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贵池区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量刑畸轻,适用缓刑确有错误,未采纳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提出抗诉。池州市检察院按照职务犯罪一审裁判结果同步审查的要求,进行审查,同意区检察院意见,依法支持抗诉。 

  二审抗诉阶段,池州市检察院对焦某某提交的二份立功材料进行审查时,发现其中一份立功线索系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第一时间向省检察院请示汇报,省检察院同步反馈指导下级院办理,检察机关将该伪造立功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持续跟踪立案查处。最终,二审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改判实刑。 

【两会看“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受贿抗诉案 | 短视频

【导 视】 

【两会看“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受贿抗诉案 | 短视频

  焦某某系贵池区某机关工作人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 

  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 

  贿赂共计人民币702006元 

  2020年11月5日焦某某 

  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 

  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池州市贵池区法院 

  于同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 

  以受贿罪判处焦某某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两会看“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受贿抗诉案 | 短视频

  贵池区检察院认为 

  一审判决存在量刑畸轻 

  适用缓刑确有错误 

  未采纳量刑建议明显不当 

  于2021年1月8日提出抗诉 

  池州市检察院按照 

  职务犯罪一审裁判结果同步审查的要求 

  于2021年3月12日依法支持抗诉 

【两会看“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受贿抗诉案 | 短视频

  池州市中级法院 

  依法支持该院抗诉意见 

  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 

  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 

  鉴于焦某某二审期间有立功情节 

  且其家属在一审期间主动缴纳罚金 

  判处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两会看“检”】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受贿抗诉案 | 短视频

  二审抗诉期间 

  焦某某提交了二份立功材料 

  承办人经审查发现其中一份立功材料 

  存在重大妨碍司法嫌疑 

  可能涉嫌犯罪 

  并将犯罪线索移交侦察机关侦办 

  二审法院对焦某某该起立功情节未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