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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利辛涉罪局长潜逃十年自首
时间:2016-09-08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法制网 【字号: | |
  “你好,李局长,我是王某的儿子,我父亲来自首了,在你们单位大门口呢。 ”8月26日7时52分,亳州市利辛县反贪局局长李文军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李文军快步来到单位门口,看到一名30多岁的年轻人和一名面目憔悴、神情黯然的老人。而这名老人正是已潜逃10年的利辛县原县乡公路管理局局长王某。

  1950年出生的王某,曾任利辛县交通局工程股股长、利辛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后该站更名为公路管理局,王某任局长。在2002年至2005年间,王某伙同周某、关某等人(均已另案处理),在公路施工过程中采用虚列民工工资、材料单等方式,多次套取工程款共计53.8万元,其中王某分得37.6万元。案发后,王某畏罪潜逃,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在王某潜逃的10年间,利辛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多种侦查措施,却始终没有将其抓获归案。

  今年8月初,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职务犯罪涉案人员追逃专项行动。 8月9日,李文军找到王某的长子与其促膝谈心。李文军告诉王某长子,潜逃是没有出路的;随着侦查措施的完善,将王某抓获归案是必然结果,到时就要面临法律的严惩。接着,李文军又打出亲情牌。“作为孩子,谁希望自己的父母整天提心吊胆过日子。如今,你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心理和精神上的折磨是最大的痛苦。为什么不让你父亲尽早回归社会呢?”临走时,李文军将一本《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读本,送给了王某的长子。王某的长子表示,回家后一定做母亲和两个弟弟的工作,只要父亲与家里联系就敦促其投案。 8月26日早晨,陪同王某前来自首的正是王某长子。

  据悉,在潜逃的这10年间,王某在合肥、阜阳等地靠打一些零工艰难度日。因不敢使用身份证,王某主要租住在一些偏远的民居里,患病时也不敢去正规大医院就诊。归案当日,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鉴于王某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我一定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如今的王某已幡然醒悟。(安徽法制报 雷强金芬 记者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