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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安徽石台:一个基层小院“石”心“石”意普法之路
时间:202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以来,安徽省石台县检察院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创新法治宣传机制,全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1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执法普法职责 

  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石台县检察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普法宣传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举措等内容,确保普法有抓手、推行见实效。 

   

  建立队伍,开展宣传。强化内部配合,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外部联动,注重与团县委、妇联、教体局、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坚持“关键少数”示范引领。石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党员作党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辅导,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带头到所在联系社区、企业、学校、帮扶村等讲党课,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力推动形成全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02 

  注重释法说理,普法工作贯穿检察环节 

  在法律文书说理中“以案释法”。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等展开严格规范的说理论证。充分阐述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让检察法律文书成为公民可以用来学习的法律教材。 

 

  在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中“以案释法”。在不起诉案件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村部或者单位进行现场宣告不起诉书,向在场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作出不起诉理由根据,坚持一案一说理,使参与人现场受到法治教育。2021年,石台县检察院共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40余场次,不仅提高办案透明度,还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在庭审说理过程中“以案释法”。积极组织观摩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人员旁听庭审过程。注重公诉意见书的说理性,既有案件事实的归纳、法理的阐述,又将犯罪根源的分析和法治宣传带入其中,在彰显法治,震慑犯罪的同时,容情于理,强化犯罪预防,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典型案例中“以案释法”。多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与县法院到案发地群众家门口开庭审理案件,通过“衙门”搬乡村,“升堂”到民间的方式,既有效指控犯罪,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当地群众呈现了一堂有理有据普法的公开课。 

 

  03 

  丰富普法载体,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多平台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推进“两微一端一站一抖音”深度运用,在常态化运维更新基础上,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民法典》及时进行细致解读,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帮助网友掌握规避风险、维护权益的法律常识。注重采取图文、H5动图、短视频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有效放大普法宣传的传播效应,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通过“检察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禁毒日”“断卡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普法和法治氛围。利用下乡走访,乡村振兴夜校等契机,深入村、社区开展综治、涉农、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精心打造未检工作品牌。依托池州市检察院“沐童”未检品牌,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在石台中学挂牌成立“沐童•点石”工作室。制定下发了“沐童•点石”工作室成员名单及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沐童•点石工作2021-2023年实施意见》,院班子成员均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注重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全院14名青年干警力量,积极发挥工作室的职能作用,加强检校合作,助力推进各项未检工作的落实。 

  自“沐童•点石”工作室成立以来,已开展活动40余次,受众达万余人。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治课等形式,宣讲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关爱留守儿童,关心羁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怀弱势困境未成年人等活动播撒法治的种子,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通过给家长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新时代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开展好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搭建流动法治文化阵地,依托全省首家生态检察展示馆、生态检察官工作室,送法到最基层,促使生态普法更“接地气”。印发生态检察专题普法宣传画报、手册,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将生态理念教育融入生态检察案件办理,创新提出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并积极践行,对确无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通过“劳役代偿”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