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进芦庙镇前毛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中,谯城区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于军结合自己的驻村工作经历,为广大村民讲述“三农”中的《民法典》。他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冷静期等方面的规定,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解决农民工讨薪等问题方面的监督职能。
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引导大家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