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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组织未成年人KTV有偿陪侍?获刑!
时间:2023-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4月,莫某某、成某某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在某KTV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服务。近日,二名被告人均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十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引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未成年人自身,应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引,切莫受利益引诱,误入歧途,沦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娱乐场所经营者也要规范经营,切莫触碰法律红线。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坚决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法治环境。

【检察官释法】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即可能构成本罪,主要评价被组织者所从事行为的行政违法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提供以营利为目的陪侍条件。

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自我保护能力弱等特点,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