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全省检察机关财务省级统管相关工作。制定实施全省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省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预决算。负责省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
二级巡视员:杨金高
主 任:张强
副主任(兼):胡道银
副主任:张群
副主任:韩伟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