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
主 任:李革明
副主任:陈 仙
副主任:崔家超
检察官:叶桂牛 宋翔云 胡林峰 杨利民 祝存红 石申东 袁孝宗 周艳玲 崔普凡 覃俊 曹振 裴培
检察官助理:常明 叶素敏 刘仕超 韩露 宋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