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
副主任:潘 颖
副主任:李 江
检察官:史学兵 杨庆文 孙静松 刘俊 向阳 高成霞 董彬 郑昕
检察官助理:常文慧 陈曌 汪琰 管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