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对坚持群众路线、弘扬优良作风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7月15日至22日,省检察院党组开展了为期一周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学习交流活动。这次集中学习交流,是省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为丰富学习形式,7月16日,省检察院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段兴权作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全体党组成员和机关干警一起听取了辅导报告。辅导报告以丰富的党群工作实践、扎实深厚的党史理论,帮助大家理清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渊源、历史背景,深刻认识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7月17日,全体党组成员和机关干警一起,观看了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宣传片《人民群众离不开的好干部——沈浩》和《兄弟——李彬》,受到一次深刻的群众观点教育。大家表示,要切实把先进英模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发扬光大,积极作为,忠诚履职,关注群众诉求,体察群众疾苦,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为保证学习时间,7月18日至19日,省检察院党组全体成员、机关副厅级干部在陆军军官学院集中封闭学习2天。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参加集中学习的全体同志,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遵守学习纪律,静下心来,结合本职工作,结合机关实际,通过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不断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参加集中封闭学习的全体同志,学习了《党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资料,以丰富学习内容、加深学习理解、提升学习效果。
7月22日,省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省院党组全体成员,省院副厅级干部、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和各派出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交流会。省委第二督导组成员参加交流会并进行现场督导。
学习交流会上,省院各位党组成员在深入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围绕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四风”的具体表现和危害、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问题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在会上讲话。
薛江武检察长指出,通过集中学习,大家结合检察机关的情况,结合自身的情况,透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了群众观念,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同时深化了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化了对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目标和任务的理解,深化了对党的群众路线内涵、外延和实践标准的把握。
薛江武检察长强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深刻分析新形势下所处环境的战略思考,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十八大确定目标的重要保障。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党的发展、壮大,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靠的就是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离开群众的拥护,一切都是空谈。维护好、实现好党群干群关系,是党的先进性的外在表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跳出历史执政周期律的重要保证,是赢得广大群众支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障。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点要放在执法为民上,从作风问题入手,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做到人到基层,心到基层,真正贴近群众。
薛江武检察长要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群众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务实意识、担当意识以及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意识。坚持执法为民,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根本问题。二要积极改进执法作风,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四大期待”。当前尤其要严肃查处民生领域涉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查办和预防“两手抓”,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三要密切检群关系,增强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推行检务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强“窗口”建设,拓展服务群众的渠道,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建立和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四要着力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狠抓执法作风,培育法治思维,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亲和力、公信力和满意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省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张秋保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各位党组成员发言准备充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思想实际,很有思想,很有见解,很有深度,同时传达了省委近期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