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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彰显思路创新
时间:2013-06-20  作者:张玉胜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鲜明提出“预防职务犯罪能出生产力”,减少职务犯罪从预防开始,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赞同。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与江苏代表团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林志梅代表作发言,8分钟的发言,没有带发言稿。林志梅力陈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在她看来,评价检察机关的工作,不仅要看抓了多少人,更要看预防了多少人犯罪。

  长期以来,人们在解读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多注重对防止官员腐败、维护政府形象的政治考量,很少算过“经济大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是GDP,也出生产力”的观点,凸显了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移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保障促进作用,着实让人耳目一新。它既是缘自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践的体会与感悟,也是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创新。

  透过林志梅为“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引述的相关事例可以看出,外来客商之所以乐意与南京某企业合作,关键是冲着其在创先争优活动获得的那块“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的金字招牌。也就是说,对职务犯罪成功预防提升了企业的信誉度,并为企业赢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其实也契合了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生产力属于经济基础,而人则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最能动的要素。预防职务犯罪属于上层建筑,且主要任务就是靠制度管人。通过必要的素质教育和行为规范,让所有的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履职,就是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尽可能地规避职务犯罪对生产经营造成的风险、内耗及负面影响。这便是“预防职务犯罪能出生产力”的哲学道理。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职务犯罪给生产力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不胜枚举。比如,由于主管领导或工程管理人员的玩忽职守和监管不力,导致重大建设项目因施工者的偷工减料、违规操作和掺杂使假而形成豆腐渣工程,甚至发生损毁和垮塌事件,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由于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而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等。如果说这些职务犯罪的危害显而易见,那么因腐败分子落马导致的政府失信、民心受挫、世风下滑,对生产力持续发展的潜在威胁和重大损失,更是难以用金钱估量。

  同时,查处职务犯罪也需要耗费包括侦查和惩处的司法成本,以及消除其负面影响的社会和道德成本。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可以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不仅能够大大减少腐败行为发生,有效降低反腐败成本,更会让生产力在无障碍状态下快速发展。正如林志梅代表所言,评价检察机关的工作,不仅要看抓了多少人,更要看预防了多少人犯罪。愿“预防职务犯罪能出生产力”的全新理念,能够引领反腐倡廉工作迈向主动作为、务实管用、成效卓然的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