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杂志刊物>>廉政风云>>本期聚焦
【第三期*一把手谈预防】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荣益民谈预防
时间:2014-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兴业银行合肥分行2006626日正式开业,业务涵盖安徽省各地市,拥有一支年轻干练、银行从业经验丰富、具有高效进取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目前已在合肥市设立9家同城支行,并成立了芜湖、安庆、滁州、巢湖4家异地机构。
合肥分行成立以来,坚持全员风险防控企业文化,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近日,本刊记者就此对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荣益民进行了专访。

记者:您认为在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的今天,如何评价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能否用一句话形象生动概括?
荣益民:腐败问题践踏社会法治,扭曲规则制度,破坏公正公平,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预防腐败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一个人行为上出问题走到腐败的歧路上去,归根到底是思想道德上出了问题,党员干部应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银行作为特殊企业,从业者的一言一行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全社会对银行业的要求更高。近年来,银行从业人员利用所掌握的资金配置、交易信息等工作便利,进行多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我想引用一句古语:夙夜震畏、不敢荒宁,即珍重人格,珍爱声誉,珍惜形象,保持本色。

记者:贵单位近几年来开展预防工作有何收获、心得?最大的亮点特色是什么?
荣益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成立八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和环境,在上级党委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从严治行,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干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防范和控制各类案件的发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和机制建设
完善组织建设,加强人员配备,设党务纪检监察岗,开展本机构的纪检监察、党群等日常工作;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有章可循,相继制定了《中共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重视传导机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和贯彻中央、纪委及总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精神,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密切结合,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规定,促进所辖干部廉政勤政;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述职述廉规定,坚持执行谈话制度,通过工作调研、约谈等形式,不定期同干部进行谈话沟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统一思想。
三、健全监督预防机制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考核和追究,开展各种业务检查,有效防范员工各类操作风险,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增强自律自觉意识;从严管理干部,关注员工日常行为,一方面严格执行总、分行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对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另一方面,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把握员工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了解员工八小时以外异常行为,排查违法违规违纪苗头。

记者:您认为预防工作最重要的环节是什么,如何才能求真务实抓出实效?您对今后预防工作有何具体打算?
荣益民:为适应新一轮改革发展需求,不断探索新途径,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我行将继续围绕中心任务,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新一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要明确职责,加强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在各级党支部全面设立纪检监察委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事事有人抓,工作有落实。
二要强化教育,加强指导监督。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员工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对支行单位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支行制度检查与案件预防分析工作的检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确定廉政文化教育主题等。
三要加强问责,严查违纪行为。进一步落实内部问责制,继续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管理、文秘管理、内控管理等方面深入执行《兴业银行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记者:您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在哪些方面更好地配合贵位开展预防工作?有何建议意见?
荣益民:通过检企合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搭建预防、联系、监督合作平台,发挥检企联合预防优势,探索银行企业和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完善检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教育、监督和保护职能,进一步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