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反贪 我们真是蛮拼的
——记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反贪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基础建设,反贪办案工作继续保持了强劲势头,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均呈现出稳步提升的态势。
立案再创新高
在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规模创近10年新高的基础上,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46件1717人,同比分别上升17.27%和9.02%。这是自200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年度办案规模首次突破1700人大关。
自办要案能力提升
进一步发挥省、市两级院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坚决排除干扰阻力,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6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级7人),同比上升13.51%,占立案总人数的7.34%。在查办的处级以上要案中,非来源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76人,占60.31%。自办要案数量同比上升24.59%,自办要案比例同比提高了6.21个百分点。如省院自行立案侦查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谋林(副厅级)受贿案,先后领办、督办了省人社厅医保处原处长童宗伦(正处级)、安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市建委主任甘国辉(正处级)、淮北市经信委原主任杨快利(正处级)、淮北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梁作荣(正处级)、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原局长蒋敏(正处级)、中国移动安徽省公司营销服务部主任朱玉成(正处级)等一批担任县处级领导实职的犯罪嫌疑人贪污贿赂案件,为下级院打开查办要案工作局面、提高自办要案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办案重点突出
一方面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五万元以上大案1426件,同比上升28.01%,大案率97.9%,达历年最高水平。另一方面突出查办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案件。共立案侦查科级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8人,同比上升23.72%;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8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2.24%,同比上升13.69%。立案侦查国有企业经营改制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5件219人,如安徽两淮建设公司上海分公司原总经理(正处级)于凤印、原经理(正处级)牛雪峰受贿罪,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原总经理(正处级)范彬、物资供应处原处长(正处级)王泽宽受贿案,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副处级)刘学荣受贿案;组织开展了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共查办医疗卫生领域案件108件123人,如阜阳市卫生局原党组副书记高学中(正处级)受贿案、六安市卫生局原副局长朱德昌(副处级)受贿案等;继续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专项工作,共查办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涉及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1件922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3.69%,侦结认定涉案金额达21778万元。如黄山市房产局原局长张惠中(正处级)受贿案,六安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刘华(副处级)受贿案等。
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侦查终结贪污贿赂案件1359件1629人,同比人数上升2.45%,其中侦查终结五万元以上大案1219件;起诉贪污贿赂案件1322件1629人,起诉率97.96%,其中起诉大案1152件,起诉要案114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判决1266名贪污贿赂犯罪被告人有罪,有罪判决率为99.84%。
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检察机关共敦促自首、劝返、抓获潜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6人,占同期全省潜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76.71%,其中抓获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3人。通过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30993万元,同比上升4.22%。
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大幅上升
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受贿犯罪案件的同时,更加注意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共查办贿赂案件954件100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8.36%,其中行贿犯罪案件(含行贿、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和介绍贿赂犯罪)318件336人,占贿赂犯罪案件的33.5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7.14%。
省院先后自办、领办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谋林(副厅级)受贿案、马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施雄梁(副厅级)受贿案、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关守仲(副厅级)受贿案等要案,在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带出了一批其他要案线索,既为全省各市、县(区)检察机关作出了表率、积累了经验、营造了氛围,也为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要案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
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形成合力
省院反贪局在带头自办厅级干部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组织、指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通过派员领办、驻点督办等方式,现场帮助下级院排除阻力、突破案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在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排除干扰阻力等方面的实战功能。先后在马鞍山钢铁公司、省高速公路系统组织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全省检察机关独立查办的7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中,省院直接立案侦查、派员领办、驻点督办的案件有48人,占63.15%,在帮助下级打开办案局面、转变侦查方式、提升办案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深挖窝案串案,形成办案规模效应
以侦查一体化机制为依托,以自办、领办、督办为抓手,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法,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办案行动。2014年,省院反贪局先后以相关线索为突破口,带领有关市、县(区)检察机关“挖窝、查串”,不断扩大战果,最终在安庆、黄山、芜湖、六安、淮北等地组织了五个较大规模的专项办案行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阜阳市院在医疗卫生领域、蚌埠市院在电力系统、淮南市院在交通系统、六安市院在水利系统、亳州市院在农委系统、宿州市院在城建系统均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形成了办案规模效应。
坚持信息引导侦查,提高技术含量
不断提高反贪干警运用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查办案件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提升反贪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促进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对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省院反贪局已经基本实现了通过互联网络、侦查信息平台对案件线索网上初查,在不惊动初查对象的情况下,及时获取涉案人员基本信息和背景资料,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初查的保密性和成功率。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了下级院反贪干警上挂省院跟班办案锻炼制度,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讲评,坚持 “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思辨式互动学习交流模式,促进了反贪干警侦查实战能力、法律运用能力以及写作、表达、思辨等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组织开展了以“五防”(防违法违规、防失密泄密、防越权越位、防干扰腐蚀、防安全事故)为核心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分四个片召开了全省反贪部门规范执法行为现场会。随机抽查案件质量、办案程序,突击检查监视居住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全年办案1717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