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松,现任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恪守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高质效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维护公平正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20年,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摆到了邵松面前。农妇周某在田里打农药时遭遇同村村民许某骚扰,她拿起打农药的软管与对方周旋,经过数小时对峙,最终在对方试图挣脱时使用软管勒脖导致对方死亡。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公安机关以周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起诉,市县两级检察院经检委会讨论,均无法形成决议,以书面形式向省检察院请示。
案件定性,关乎一个普通农妇的命运。邵松反复阅卷审查,制作证据对照表,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及时赶到案发现场查看现场环境,重走现场各条道路,并就案发时现场遗留痕迹等问题咨询现场勘查相关人员。经过反复推敲,他认为,案发时周某受到强奸的现实威胁,处于孤立无援状态、没有逃离现场的途径、侵害人没有停止侵害的意思表示,使用软管勒脖进行周旋是周某的唯一选择。对峙两小时后侵害人又有进一步动作,不能要求周某在此种情况下作出准确判断,控制自己的行为,周某构成正当防卫。
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专家会商、省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并向最高检汇报后,省检察院作出了周某构成正当防卫,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批复。县级检察院根据省、市二级院批复,对周某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对周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宣判那天,周某感激涕零,许某家属也没有后续过激行为,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后来,该案先后入选最高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法律文书、最高检公诉精英第一期案例、最高检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刊发、《人民日报》公众号转载,并被选为全国公诉人大赛决赛论辩题。
恪守法律权威,依法纠正错误不诉
2023年,邵松承办了胡某近亲属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这是一起农村交通肇事案:胡某被杜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后,又被汪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碾压。汪某以送妻子去医院为由离开,杜某随后也离开,胡某又被第三辆车碾压拖拽,等救护车赶到时已经死亡。县级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杜某提起公诉,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汪某存疑不起诉。
邵松反复审查案卷,查看现场,多次咨询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省公安厅法医、本院法医共同研判,又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事故责任认定。真相逐渐清晰:汪某撞到了胡某头部并从其身上碾压过去,已经造成交通事故;他明知撞了人、知道对方伤得很重,却借口逃离,没有尽到救治义务;胡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失血性休克,而案发现场是省道,来往车辆多,把人遗弃在那里,等于置于高度危险之中。
经检察院重新审查起诉,汪某被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后,胡某近亲属委托他人向省检察院送来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伸张正义。
维护程序正义,以真情化解信访纠纷
管某故意伤害申诉案,是最高检交办立案复查的一起信访积案。该案系管某与左某的妹妹借款纠纷引发,左某因管某起诉其妹妹一事与管某交涉,要求管某撤诉,过程中发生厮打,管某用脚踢致其右髌骨骨折。市法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管某不服,先后向市法院、市检察院、省法院、省检察院申诉,均被驳回,又向最高检申诉,前后长达十年。
邵松受理该案后,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从程序正义入手,一点点化解对方的“戒心”。他多次上门征求意见,宣布立案复查决定、告知审查结果,推心置腹回应疑问和顾虑。为了查清案件真相,他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和申诉理由,分析全案证据,将当年影像学检查作为调查取证重点,调查证据来源。其间,他多次前往申诉人住处阅片,向当年作出检查的人员逐一核实。他还详尽了解司法鉴定相关法律和技术规定,准确掌握实践操作规程,先后进行了专家论证、文证审查和公开听证。
为了让申诉人感受到程序正义,邵松设法让申诉人参与调查过程,在专家论证、公开听证中让申诉人充分表达想法,引导专家全面回应。后来,申诉人愿意相信他,把保存多年的影像资料原件交到他手里。邵松专门到申诉人家里,释明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处理决定,详细释法说理。一次次上门,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终于赢得了申诉人的理解和认可,融化了长达十年的心结。
除此以外,邵松还办理和指导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案件,负责指导审理的多起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他用实际行动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