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通知
(省院机关及派出院岗位)
为做好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及派出院岗位)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
岗位 代码 |
招聘 计划 |
入围 人数 |
入围最低 分数线 |
具体复审时间段 |
|
3001 |
12 |
39 |
70 |
上午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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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 |
12 |
38 |
69.5 |
上午10: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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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 |
4 |
13 |
64 |
下午3:00—4:00 |
|
3004 |
1 |
3 |
66 | |
|
3005 |
1 |
3 |
64 | |
|
3006 |
4 |
12 |
68 |
下午4:00—5:00 |
|
3007 |
2 |
6 |
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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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 |
3 |
9 |
61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段详见上表,请各岗位考生严格按照时间段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019房间(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298号)。
四、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职位资格条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所在检察院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对于2023年毕业但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者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4.后续工作请关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附件: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省院机关及派出院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