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六安舒城:检察公益诉讼护航“舒城小兰花”
时间:2026-10-28  作者:徐奥萍 赵鹏里  新闻来源:安徽法治报 【字号:大 | 中 | 小】

在舒城县,“舒城小兰花”不仅是国家证明商标,还是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品牌价值高达12.8亿元,可谓是全县特色农业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许多茶农一年的指望。近年来,不少种植户、商户直接把茶叶搬上网购平台,累计销售300余万元、覆盖全国28个省份。可问题也随之而来,农药残留超标,贮存不当变质,散装茶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导致质量安全存疑,品牌声誉受损,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网络那头,“问题茶叶”导致消费者的信任持续下降;网络这头,一场守护“舌尖安全”的检察行动已经开始……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茶产业保护领域典型案例,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舒城小兰花”茶叶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数据筛查锁定线索

2025年8月,舒城县检察院在“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中,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主流网购平台茶叶交易数据进行筛查,发现“舒城小兰花”在网络销售中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和侵权线索。8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舒城县检察院初核后,对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舒城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磋商,明确“线上电子取证+线下溯源核验+质量抽检鉴定”的调查思路和职责分工。线上,提取商品页面、交易评价、物流信息等电子证据230余条;线下,走访茶叶市场、授权加工企业、经销商门店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委托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因贮存不当导致变质,散装茶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问题。同时,对本地96家获得地理标志授权的经营主体统计核实,建立授权管理台账,精准锁定合肥、芜湖、铜陵、安庆、六安等地20余家未授权店铺实施侵权及销售不合格产品。

督促让监管真正落地

2025年10月13日,舒城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网络销售的不合格茶叶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种植、加工、贮存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散装茶叶标签标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管理和产地溯源机制,从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网络违规销售信息46条,责令10家问题店铺停业整顿,向合肥、芜湖、铜陵、安庆等地移送不合格产品线索6条,销毁不合格茶叶50余千克;对全县128批次茶叶全覆盖抽检,质量合格率由87.5%提升至98.4%;规范散装茶叶标签管理,督促86家经营主体完善标签标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4场,培训560余人次;推动建立“定期检测+日常巡查+产地溯源”全链条监管机制。

做实守护“后半篇文章”

整改期间,舒城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动态掌握整改进展。2025年12月,舒城县检察院收到整改回复后,邀请茶叶质量领域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和人民监督员等,通过实地走访、抽样复检、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评估,确认不合格茶叶已全部下架销毁,案涉店铺均已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茶叶质量抽检合格率明显提升。同年12月8日,舒城县检察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为做实“后半篇文章”,舒城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建议与政协提案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推动县政协将茶叶质量安全治理纳入专项提案,促成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制度化治理。

近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茶产业保护领域典型案例。从一条数据线索,到一场全链条整治,再到一套长效监管机制,舒城县检察院用公益诉讼守护的,不只是一片茶叶的干净,更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信誉和茶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