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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例入选!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时间:2026-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八一建军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扎实推进“检护民生”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联动协作,切实加大对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其中,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发、杨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呈现出救助对象全面覆盖、军地协作紧密高效、救助方式多元综合等特点,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心系军人军属、关爱退役军人的政治担当,为常态化开展涉军司法救助工作、深化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实践样本。

记者注意到,在救助对象上,案例全面涵盖退役军人本人及其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既有因见义勇为被故意伤害致重伤的退役军人,也有因案致困的退役军人家属、未成年子女。在救助模式上,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及时发放救助款项,同步推进多元化社会救助帮扶,实现“司法救助+长效帮扶”的有机衔接。在联动方式上,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协同救助、联合回访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通跨部门帮扶堵点,形成“司法主导、行政协同、社会参与”的救助大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的救助线索,也有检察机关在审查办案中主动摸排发现的救助线索。“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关口前移,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各环节同步排查救助线索,最大程度缩短救助周期。”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扎实推进“检护民生”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联动协作,切实加大对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促进解决因案致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选编了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协同开展司法救助时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退役军人事务部

2026年7月24日

案例目录

案例一 李某良国家司法救助案

案例二 刘某泽、周某芝国家司法救助案

案例三 杨某发、杨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案例四 温某娜等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案例五 洪某荣、洪某茜国家司法救助案

案例六 余某云国家司法救助案

安徽入选案例如下:

案例三

杨某发、杨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退役军人 故意伤害案被害人 困境儿童 延伸履职 综合帮扶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杨某发,男,1979年11月出生;被救助人杨某,女,2012年1月出生。二人均系王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分别系退役军人及家属。

2024年6月12日,王某醉酒后无故持梭镖捅刺杨某发,杨某发之女杨某为阻止王某行为,持铁锨拍打王某,王某又持梭镖捅刺杨某。经鉴定,杨某发、杨某均构成重伤。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25年2月24日,砀山县人民法院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王某提出上诉,2025年7月2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司法救助情况】

案件来源。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王某故意杀人案时,发现王某未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杨某发自1997年至199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退役后自谋职业。案发前,杨某发夫妇以经营鞋店为生。案发后,杨某发、杨某二人住院治疗花费11万余元,部分费用系向亲友筹措支付。杨某因腹部被捅刺导致机能受损,需进行二次修复手术,还需大额医疗费。杨某发的妻子李某梅因照顾二人,无力经营鞋店。被告人王某无固定职业,无赔偿能力,未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杨某发、杨某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发、杨某因案致困,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且杨某发系退役军人,杨某系未成年退役军人家属,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予以救助,及时向杨某发、杨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帮扶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检察机关将本案司法救助情况向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报,依托多部门救助衔接机制,研究推进综合帮扶措施:一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杨某发纳入“情暖老兵”重点关爱对象,按规定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启动医院转诊绿色通道,对接本地爱心企业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发放临时生活应急救助金;二是县民政局安排专人依规为其家庭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县教育局指定优秀教师为杨某开展“一对一”线上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定期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四是县妇女联合会依托与该县十家单位建立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协作意见》,将杨某纳入“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对象;五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李某梅提供电商直播技能培训,帮助掌握增收技能,助力稳定脱困。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砀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先后于2026年2月、6月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目前,杨某发已能够下床行走,杨某初中在读,学习成绩稳居班级前列。杨某发夫妇线上线下同步卖货,家庭收入逐步好转。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深化司法救助协同联动,对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退役军人实行优先救助,有针对性开展综合帮扶,提升救助效果。本案中,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燃眉之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救助协作,协同推动解决医疗、低保、教育和就业等实际困难,有效解决其后顾之忧,共同维护退役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拥军优属”、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