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6年2月7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文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职、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往前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5万件,71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案例,8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依法全面履职中筑牢政治忠诚
持续强化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镜’心尽益”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大典型事例。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洗耳‘公’听”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察公信力在全国检察机关测评中位列第三。贯彻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作风、守纪律”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真查实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等19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守护安全稳定,在依法全面履职中助力平安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等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675人,提起公诉5749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631人。
积极推动风险隐患化解。全力守护公共安全,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825人,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0件。全力守护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证券、洗钱犯罪759人。全力守护网络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81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9件。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动刑事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679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45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涉检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7.8%。
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74人,起诉1369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96人,同比增长51.9%。严惩司法腐败,立案侦查59人。
三、融入发展大局,在依法全面履职中提升服务质效
全力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地一区”建设的若干举措》,细化20项服务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60人。扎实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106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48件。
全力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792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26件。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涉企“挂案”227件,监督解除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8300余万元。深化涉企检察服务,三级院检察长走访企业1088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971个。
全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文明乡风建设,起诉危害农业生产相关犯罪48人,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343件。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长三角检察机关建立防治证券期货犯罪等协作机制。部署开展“守护徽风皖韵 助力文旅融合”专项监督,起诉妨害文物管理犯罪3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0件。
四、树牢宗旨意识,在依法全面履职中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权益保护。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8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10件。积极参与宜居城市建设,办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2件。扎实推进医保骗保专项整治,起诉相关犯罪87人。
加强重点群体民生权益保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702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110人,实现“双下降”。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犯罪3595人。加强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办理涉军人军属、英烈权益保护等案件89件。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办理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76件。
加强重点环节民生权益保护。依法保障特定群体诉讼权利,提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3508件。做实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996万元。融合开展“为民惠企争模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动,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被评为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事例。
五、强化检察监督,在依法全面履职中守护公平正义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深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774件,纠正漏捕漏诉166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34件次。深化刑事裁判结果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04件。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7168件。
持续深化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49件。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依法纠正371件。探索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522件。
持续实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74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对4211名具有“可处罚性”的被不起诉人作出处罚。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5件。
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28件。探索构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标准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来皖调研给予高度评价。完善公益诉讼办案保障体系,强化调查取证科技应用。
六、推进自身建设,在依法全面履职中夯实检察根基
强化检察改革管理。制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若干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办案质效“月讲评”等20项机制。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办案质效大幅提升,该系统获评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质性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推动检察人员规范履职。
扎实推进业务素能建设。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11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称号、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深化检校合作,加强与安徽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协作。深化检察理论研究,97篇论文在知名期刊发表。
持续夯实检察基层基础。深入开展“一院一品”创建,12个基层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泾’耕细作”品牌入选全国基层院“一院一品”特色品牌。扎实开展“品牌、典型”双引领、双展示活动,涌现出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以案定额”“动态调额”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安徽、省委政法委对省检察院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教育监督管理常态长效。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一年来,我们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推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211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8件议案建议制定办理事项清单,办结率、答复率100%。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并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22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检务信息9万余条,省检察院在中国检务透明度评估中位列全国省级检察院第二名。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守牢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
二是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全力护航美好安徽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公共安全治理和网络生态治理。坚持大局为重,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工程,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民生为大,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深化“府检联动”。
三是坚持以强化监督为核心,坚决守护公平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探索构建高质效办案体系。强化“数”“智”赋能,以科技创新破难题、提质效。
四是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基础,着力夯实长远发展根基。开展“素质能力强化年”活动,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深化开展“品牌、典型”双引领、双展示活动,持续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