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庐江县看守所检察室仅用两日时间,便成功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为在押人员张三(化名)找回被“遗漏”的两日羁押刑期。
事情的起因,源于张三在看守所内的一次细心核对。该名在押人员一边扒拉手指计算自己先前被羁押的时间,一边翻看判决书上的刑期起止日期,心里始终存有疑惑:“还是不对,这刑期少折抵了两天。”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庐江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提出了申诉。
6月25日,驻所检察室收到申诉后,即刻启动调查。原来,张三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亳州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在判决前,他曾被临时寄押山东省某地看守所整整两天。由于当时最终判决结果是宣告缓刑,两天的临时寄押无需被折抵刑期,法院判决书上并未载明这段事实信息。后来,张三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被依法撤销原判决,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当新判决开始计算总刑期时,前罪判决书上未载明的两天临时寄押,便被“遗漏”了。
承办检察官对照张三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原始临时寄押记录等关键文书,反复计算、核实,最终确认张三申诉属实——新判决刑罚中,刑期计算确有错误。
确认错误后,承办检察官于次日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法院收到意见后,当天便纠正判决,郑重地将“遗漏”的两日重新纳入张三刑期折抵的序列之中。
从申诉到更正,恰巧也是整整两日。两天光阴,在常人眼中不过须臾,但在高墙之内,每一刻都关乎着自由与尊严的重量。庐江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用高效的行动证明,法律的光芒不会遗漏任何一个角落,包括那些暂时被阴影覆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