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深化党风党纪监督检查,把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创新监督思路,灵活监督方法,丰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形成常态长效。
创新监督思路。制定“年度总体安排+季度分步实施”监督方案。年初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和集中整治、巡视整改等重点任务,制定全年党风党纪监督检查总体安排;动态调整季度监督检查方案,确保年度计划稳步推进、季度安排重点突出。明确“责任全链条+对象全覆盖”监督目标。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目标,对省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形成责任链条;将省院所属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年度检查范围,季度检查对象覆盖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和派出院。
健全监督机制。采取“常规检查+机动检查”监督方式。每个季度集中时间开展常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被检查部门(单位),查看“一岗双责”扛得牢不牢、党风党纪抓得实不实、干部队伍管得严不严;在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开展机动检查。形成“问题通报+整改评估”监督闭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体研究,审慎研判,制作问题底稿;采取随机抽查和“回头看”等方式,对被检查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以监督闭环督促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锚定监督方向。坚持向重点发力。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与财务管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群腐等专项工作,细化实地检查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敏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推动提升完善。坚持向深层发力。综合审查调查、巡视督察与监督检查情况,由表及里分析问题、找准症结,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紧盯权力运行,检查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职能职责匹配等情况,推动健全制度控权机制;紧盯重点人群,检查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退休干部等教育管理情况,促使加强干部日常监管。
拓展监督成果。层层通报,以上带下推动整改。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省院党组并向院班子成员制发提醒函,督促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分管部门(单位)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延伸通报,以点带面推动整改。在省院机关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通报每季度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被检查部门(单位)认领责任、狠抓整改,推动其他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会商通报,以机关带系统推动整改。结合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共同研究对策举措,督促系统抓、抓系统,上下联动、全面整改,推动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稳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