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肥西县检察院日前出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该制度共十四条,就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范围、提请程序、参加人员、讨论方式、保密要求等均做出明确规定,旨在发挥检察官的集体智慧,助力办案水平提升,确保办案质量。
该制度主要针对独任检察官及主任检察官所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分歧较大案件,就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需要讨论的案件,由提请案件讨论的检察官召集、分管检察长主持,相关部门检察官参加,检察辅助人员列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客观全面汇报案件事实,提出问题、观点和意见。与会检察官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争议焦点提出明确具体意见和依据,供承办检察官参考,并自行决定是否采纳。
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过滤,形成倾向性观点,拓展办案思路,提供办案技巧,为承办检察官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提供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帮助。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