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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检察院提升办案质量
时间:2018-04-19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法制报  【字号: | |

  近日,安庆市大观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自查、评查、抽查”,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评查。

  承办人自查。该院案件评查室将上述文件在内网工作动态予以发布,同时由案管办主任在年初春训中,就新的评查标准及工作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向全院干警进行授课。此外利用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发布相关学习通知,督促承办人尽快适应新标准的各项规定。根据新标准,案件承办人先对待评查案件先进行自查,填写《个案评查意见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与案件卷宗上交案件评查室。

  评查员评查。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并配备了由9名员额内检察官组成的评查员队伍。评查员对承办人自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在案件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制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室将评查意见汇总后反馈至承办人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该院已经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已结案件的57件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评查过程中坚持评查与整改并重的理念,以评促改,以改促规,在案件评查的方式方法和操作流程上努力探索、创新,为适应下一步统一系统网上案件评查打好基础,不断提升本院规范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院评查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为督促案件承办人改进办案质量及案件评查员尽职履责,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发挥实效,每季度评查工作结束将由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对评查人员评查的案件采用随机抽查,由院领导对已参加评查过的案件抽查,进行二次评查。截至目前,共抽查了20多起各类型案件。通过抽查对原评查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核,并对案件中尚未被评查出的问题提出评查意见。同时,将抽查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与原评查人、案件承办人对接,对能够补正的问题及时补正。通过不定期抽查案件模式,一方面有助于领导对本院案件质量从微观上有充分的了解;另一方面领导做表率,反向倒逼提升了评查员、案件承办人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有效的提升了案件质量。

  

  (张琼徐婉云记者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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