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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事故车长时间占道造成一死一伤
时间:2017-03-2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检察日报讯(记者吴贻伙)不报告也不妥善处置,致使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长时间占据车道,由此又接连引发两起新的交通事故,造成了1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严重不负责任的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交警大队姚李交警中队民警郑刚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近日被六安市叶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9月27日凌晨1时43分许,312国道叶集区姚李镇大顾店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1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中撞上同向行驶的孙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发生后,刘某的肇事车辆占据了全部应急车道和部分行车道。

  姚李交警中队交警郑刚接警后,与单位交通协管员汪某一同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郑刚仅安排人员在占道事故车辆后方摆放锥桶,并联系吊车将孙某的事故车辆拖走。而刘某的肇事车辆因损毁严重未被拖走,一直占据着全部应急车道和部分行车道。在未清理完事故现场的情况下,郑刚竟离开事故现场,返回中队后,未向中队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和处理情况,也未告知其他交警。

  当日下午3时许,姚李交警中队的另一名交警路过上述事故现场时发现有肇事车辆占据车道,立即电话联系郑刚,询问事故处理情况,郑刚则答复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次日凌晨2时59分左右,赵某驾驶货车途经上述事故现场时,与仍停放在事故现场的肇事车辆发生剐擦。赵某随即报警,但姚李交警中队没有出警处理,身为值班民警的郑刚当时也未在中队值班。凌晨4时10分左右,王某驾驶货车行至上述事故现场时,也撞上了未被拖走的肇事车辆,导致王某受伤、王某车上的一名乘车人当场死亡。

  今年2月14日,叶集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郑刚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后对其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为,郑刚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两车追尾事故时,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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