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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解除强制医疗 寿县检方依法纠正
时间:2017-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寿县检察院依法纠正了一起强制医疗执行违法案件。被强制医疗人毕某某2014年1月在自己家中用木棍和板凳将其父亲击打致死,因经司法鉴定其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寿县法院同年4月作出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后由寿县公安局依法将其交付淮南市精神病院执行。

  寿县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时发现,强制医疗执行机构淮南市精神病院在原决定法院未对毕某某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的情况下,私自允许其亲属将精神病人接回板桥镇家中,该行为已构成违法。发现该情况后,检方考虑到毕某某精神疾病是否治愈情况不明,其脱离了执行机构的治疗和管理后继续使用暴力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可能性较大,如不及时处理,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遂立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淮南市精神病院发出法律文书,要求该院对强制医疗执行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及时将毕某某重新收治。为保证对毕某某的收治工作顺利进行,检察机关又分别向寿县公安局、板桥镇综治委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各相关单位在其职能范围内进行配合。

  9月29日,在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全程参与及监督下,对毕某某的收治工作顺利结束,该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目前,毕某某已被淮南市精神病院重新收治。(新安晚报 李井忠 郑永文)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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