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无为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发现一起强奸、猥亵案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遂及时前往被害人居住地社居委了解受害人家庭情况。在保护被害人隐私的前提下,控申科干警详细询问被害人近亲属和社区委人员有关情况,并主动告知被害人近亲属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同时帮助其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证明。2018年4月23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做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于次日给予被害人近亲属救助资金人民币6000元,希望为被害人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有力帮助。
链接:2018年4月19日最高检向社会宣布,今年4月起到12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将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