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纠正数量位列全国第六位,纠正率位列全国第四位;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占逮捕人数比位居全国第七位;交付执行专项检察工作位列全国第八位……在日前召开的安徽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安徽省检察机关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7月17日,安徽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安庆召开。
据了解,2017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以第五届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为抓手,着力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刑事执行职务行为监督四项核心业务,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座谈会上举行了全省第五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授牌仪式
据统计,2017年以来,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0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881件,采纳率为94.9%;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6248件,书面提出纠正2391件,纠正率达到89.7%;纠正漏管人员56人、脱管人员137人,建议收监执行398人;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23件23人,有效帮助提升了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人权保障是刑事司法的价值体现和本质要求,安徽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巡视检察等方式,着力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并加强对刑事执行各环节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今年4至6月,全省各级检察院共提出71份为在押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检察意见或建议,全部得到采纳;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6件;监督打击 “牢头狱霸”3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41件,发现违法问题1件;发现超期羁押41件,提出纠正意见41件,已纠正39件,通过执法办案有效保障了人权。
加强执法规范化是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具体要求,安徽省检察院分别与相关行政部门会签了《安徽省暂予监外执行办法》、《安徽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通过不断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制度体系,有效提升了自身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座谈会上表彰了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左)、能手(右)。
2017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在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中,安徽省检察机关18个检察室被评定为一级,比上届增长了18%。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348件,提出检察意见被采纳4680件,监督法院执行财产刑197327.39万元,监督法院执行十八大以来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近4.4亿元。在合肥等五地市试行在社区矫正中心建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充分肯定,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鸣谢:安徽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提供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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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丨吴贻伙
图 片丨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文 字丨王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