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讯日前,灵璧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团伙王某龙等8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龙等曾获得灵城镇平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王某龙、程某江、徐某龙等人为谋取私利,不顾国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公然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企图偷梁换柱,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之由,达盗采矿石之目的,从中牟利。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王某龙等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原定设计方案要求,公开使用大型机械及爆破等方式故意扩大采石量,大肆盗采矿石资源。期间,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对其非法采石行为进行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王某龙等人置若罔闻,继续非法采矿,将盗采的矿石卖给犯罪嫌疑人张某刚、贺某光、焦某、陈某(取保候审)、张某伟等。截至案发,王某龙等人共计非法开采矿石总价值达600余万元。王某龙等人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县委、县政府对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初衷,还造成了国有资源的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案发后,灵璧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侦办人员侦查、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并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该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该院进一步严格审查证据、准确把握案情,在依法对上述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进一步引导侦查取证,固定证据,为有效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该院共批捕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件19人,有效保护了灵璧的生态环境。
尤加香王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