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合肥市 | 淮北市 | 亳州市 | 宿州市 | 蚌埠市 | 阜阳市 | 淮南市 | 滁州市 | 六安市 | 马鞍山市 | 芜湖市 | 宣城市 | 铜陵市 | 池州市 | 安庆市 | 黄山市
检察长致辞
省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察指南
联系我们
公告公示  
【喜讯】集体一等功!芜湖镜湖...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
合肥市检察院对涉枪案嫌犯拒捕...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前公...
安徽省检察院报送的作品入围省"...
【预告】央视《守护明天》安徽...
安徽省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检察要闻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案例发布
【案例发布】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安徽淮南一“辱华”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时间:2019-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宁批准逮捕。

 

田家庵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宁,现年22岁,系淮南市田家庵区居民,2018年毕业于安徽某高校,喜爱日本漫画,有明显“精日”反华倾向。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宁与在日华人卢某宁(已被辽宁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通过微博结识。为提高个人在“精日”群体中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张某宁开始创作“猪头人身”系列侮辱中国人形象的漫画作品,刻意歪曲中国历史,曲解国内外热点新闻、事件,以讽刺、丑化中国人生活习惯等为主题,先后炮制“辱华”系列漫画作品300余幅提供给卢某宁,由卢某宁陆续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重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践踏民族尊严,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5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宁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版权所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