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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发布】安徽望江县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涉三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时间:2019-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9日,安徽省太湖县检察院就望江县法院原执行局局长陈向东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民事枉法裁判一案提起公诉。

 

太湖县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向东在担任望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庭长、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其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

 

此外,被告人陈向东在主审案件过程中,徇私情、谋私利,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进行枉法裁判,情节严重。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民事枉法裁判罪追究被告人陈向东的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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