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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灵璧县原县长曾超决定逮捕
时间:2019-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灵璧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曾超(正处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曾超在担任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灵璧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标、施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曾超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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