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原名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蚌埠分院,成立于一九五六年一月,一九五七年九月撤销,一九八一年十二月重建,院名为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院址在蚌埠市胜利东路1590号,2012年2月移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管理,2012年7月更名为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3年3月搬迁至合肥市屯溪路433号。合肥铁检院负责办理安徽省境内的铁路地区及途经的旅客、货物列车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辖区内设有合肥、蚌埠两个铁路公安处,管辖铁路线路营业里程4000公里,包括京沪、京九、淮南、合武、宁西等铁路线路20余条,覆盖全省,延伸至湖北省黄梅县、江苏省铜山县。管内有二十多个铁路正处级运营单位及若干个局直属公司。目前,全院定编37人,共有7个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自恢复重建以来,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尤其是近几年来,加强了基层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先进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上海铁路局和蚌埠市命名为“文明单位”等。全体检察干警忠于职守,顽强拼搏,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服务大局,严厉打击危害铁路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为铁路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现任检察长、党组书记:杨基富。
负责人信息:
杨基富 党组书记、检察长
谢本成 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李 涛 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咏梅 政治处主任
任斌元 检委会专职委员
邵 军 检委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