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合肥市 | 淮北市 | 亳州市 | 宿州市 | 蚌埠市 | 阜阳市 | 淮南市 | 滁州市 | 六安市 | 马鞍山市 | 芜湖市 | 宣城市 | 铜陵市 | 池州市 | 安庆市 | 黄山市
检察长致辞
省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察指南
联系我们
公告公示  
【喜讯】集体一等功!芜湖镜湖...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
合肥市检察院对涉枪案嫌犯拒捕...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前公...
安徽省检察院报送的作品入围省"...
【预告】央视《守护明天》安徽...
安徽省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检察要闻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
【刑事抗诉书】砀检刑抗〔2014〕05号
时间:2014-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砀检刑抗〔201405

  砀山县人民法院以(2014)砀刑初字第00098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王广兴、刘文刚、赵和平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判决:被告人王广兴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文刚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赵和平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对被告人王广兴判处刑罚,属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量刑畸轻。理由如下:

  虽然案发二十天前砀山境内发生了龙卷风自然灾害,但并未影响本案中的电缆线正常使用。被告人赵和平、刘文刚与证人郭××均能证实,当时是王广兴声称电缆已毁,安排剪断。对于赵和平、刘文刚而言,可能因听信王广兴而产生误判,但被告人王广兴对自己的行为是明知的,从其一再辩解“劝止未果”,亦可以得知其对剪断电缆线会的结果是明知的,但为了私利,仍提供断线钳并向他人许诺出事由自己负责,指使他人私自剪断电缆线,造成关帝庙等6个乡镇13260名宽带信号中断20小时30分,朱楼镇、关帝庙镇、薛楼工业园区5676户电视信号中断19小时的严重后果。被告人王广兴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处其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469

  附:被告人王广兴现取保候审在家,住砀山县******,被告人刘文刚、赵和平现羁押于砀山县看守所。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版权所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