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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4月29日)
时间:2019-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在中央督导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采取霹雳手段和雷霆举措,迅速打响扫黑除恶新一轮攻坚战,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合肥刘军等16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4月28日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7项罪名,依法对刘军等16人提起公诉。

庐阳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刘军等人以安徽言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掩护,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诈骗,以及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在行业内形成强大势力。组织成员对他人长期恣意妄为、欺压百姓、横行霸道,在一定区域及非法放贷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逼债致欠款人自杀身亡 宿州萧县拱晓冬等5人涉恶案开审

4月28日

拱晓冬、宋有星、岳超、蒋冬、黄磊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诈骗)一案,在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在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拱晓冬伙同其工作室工作人员宋有星、岳超、蒋冬、黄磊,长期在微信及支付宝向在校大学生放款,将每周百分之三左右的高额利息先从放款中扣除,并要求签订高额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时,或向借款人推荐其他放款人,要求借款人向其他放款人还款,致使借款人债务不断增高;或以对借款人进行电话、短信轰炸、发送侮辱性短信等行为威胁借款人,使借款人产生畏惧心理,不得不偿还高额借款及手续费、续期等费用,其中一欠款人武某因无法偿还高额债务自杀身亡。该工作室组织分工明确,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

铜陵市铜官区王诚等4人涉恶案宣判

4月26日

铜陵市铜官区法院公开宣判王诚等4人涉恶一案。

铜官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诚等4人长期混迹于社会,均有前科或劣迹。2018年7月左右,经王诚主动纠集形成以其为首,孔德韬、黄涛、吴祥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后该恶势力团伙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经审理,铜官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安庆殷某林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二审宣判

4月28日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殷某林、殷某保等7名被告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3日,安徽建工地产宿松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宿松县东北新城2016-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宿松县安建龙溪观邸工程。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期间,宿松县安建龙溪观邸项目土方工程队对所拍土地进行场地平整。殷某林、殷某保等7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为达到迫使当地政府和施工方满足他们无理补偿的要求,纠集在一起,多次以老宅基地未征收安置、土地款、青苗费没有补偿等为由,采用阻拦挖掘机作业、持刀威胁、泼洒农药、现场煽动等方式,共同实施了阻挠宿松县龙溪观邸项目施工的行为,迫使多台施工挖掘机停工数天,挖掘机停工损失29000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林、殷某保等7人为谋求非法利益,纠集在一起,多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程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且均为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且系共同犯罪。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池州石台汤旭斌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提起公诉

4月28日

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汤旭斌、杨琴、汪卿等8人提起公诉,另对胡章月等5人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并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汤旭斌为控制池州市站前区宾馆卖淫市场,经常纠集杨琴、汪卿、朱跃文、汪磊、胡鑫、胡章龙、尤伟涛、吴某某(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在池州市站前区上海城、甲地商贸城、世纪广场、豪丰家具城等宾馆集中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汤旭斌为首要分子,杨琴、汪卿、朱跃文、汪磊、胡鑫、胡章龙、尤伟涛、吴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六安金寨张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4月26日

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在互联网上传播,造成网络秩序严重混乱的张某某、黄某某、何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何某某3人为谋取政府扶贫或惠民政策中的不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邮寄举报信、网上发帖等形式,多次恶意举报基层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企图通过非法信访、恶意举报、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向基层政府施压,以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纠集者张某某为首,黄某某、何某某为成员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何某某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点击量达7万余次,造成网络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第一款第(四)项,涉嫌寻衅滋事罪。

马鞍山市政府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4月28日

马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了4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据介绍,自去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黑恶犯罪案件22件,其中一审16件,二审6件;共审结12件。一审判决被告人59人,依法对28人判处适用财产刑,其中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累计判处罚金刑212.9万元。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专项斗争形成强大声势,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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