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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5月8日)
时间:2019-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在中央督导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采取霹雳手段和雷霆举措,迅速打响扫黑除恶新一轮攻坚战,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淮北张氏三兄弟涉黑案公开宣判

5月7日

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公开宣判以张氏三兄弟为首的8名被告人涉黑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贵、张勇、张志自2002年成立运输车队,张贵为主要负责人,张勇、张志负责协调关系等事宜。在承运散装水泥期间,依靠家族势力,垄断散装水泥运输,逐步形成黑恶势力,并逐渐发展壮大。为维持在某水泥厂形成的非法垄断地位,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后于2015年成立公司垄断无为某公司石子销售业务。张氏三兄弟为增强公司竞争实力、获取更大利益,先后纠集李某、陆某等人,采取敲诈勒索、侵占财物、强迫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手段,聚敛钱财,实施犯罪,逐步对某水泥厂散装运输行业、无为某公司石子销售形成非法控制。该组织及其成员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同时该组织积极寻求保护伞,拉拢公安人员祁某为该组织的运输业提供庇护、贿赂执法人员、收集他人信息,为该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帮助。

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刑罚及罚金,并追缴张贵等人违法所得。

阜阳颍上“村霸”姚德龙涉恶案开审

5月6日

由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姚德龙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8年,身为颍上县建颍乡村干部的姚德龙利用家族势力及村干部职权,纠集他人强揽建房工程,多次以房屋系违建为借口,威胁、阻碍村民建房,迫使村民最终将建房权交给其工程队施工;强行在村民的可耕地上建房,造成既成事实之后,强迫村民签订合同,接受耕地被占的事实;多次纠集他人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另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法庭将择期宣判该案。

马鞍山和县彭某某等10人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6日

马鞍山和县检察院对彭某某、彭某、周某某等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聚众斗殴案孙某某组织卖淫案提起公诉。

阜阳颍上陈巨兰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批捕

5月5日

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颍上县十八里铺镇闫邢村陈巨兰、陈波、李秀梅、陈娜、宋晋阳、王文军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阜阳临泉郭具现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6日

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郭具现涉恶一案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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