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客户端
合肥市 | 淮北市 | 亳州市 | 宿州市 | 蚌埠市 | 阜阳市 | 淮南市 | 滁州市 | 六安市 | 马鞍山市 | 芜湖市 | 宣城市 | 铜陵市 | 池州市 | 安庆市 | 黄山市
检察长致辞
省院简介
院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察指南
联系我们
公告公示  
【喜讯】集体一等功!芜湖镜湖...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
合肥市检察院对涉枪案嫌犯拒捕...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前公...
安徽省检察院报送的作品入围省"...
【预告】央视《守护明天》安徽...
安徽省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检察要闻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检务公开
网上接待
联络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主题活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安徽
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5月15日)
时间:2019-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在中央督导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采取霹雳手段和雷霆举措,迅速打响扫黑除恶新一轮攻坚战,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安庆阮怀海涉嫌受贿并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开审

5月14日

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阮怀海涉嫌犯受贿罪案,一审在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阮怀海在担任安庆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及大观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0000元,其行为涉嫌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其中,被告人阮怀海自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某所送财物共计7.3万元,对王某某向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报案的案件在受理、立案、办案进度、挽回经济损失等方面予以关照,充当其“保护伞”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池州石台副检察长陈腊生涉嫌充当“保护伞”被查

5月13日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对充当涉黑案件“保护伞”的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腊生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腊生在担任石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在有关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月10日,陈腊生向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并表示认罪认罚。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淮南张勇等12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5月13日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勇、李勇、温国涛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勇、李勇等人于2016年开始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张勇注册成立淮南市诚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潜、芦阳等先后加入该组织,形成了以“套路贷”为固定违法犯罪模式、以诚通公司为平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实施“套路贷”违法行为过程中,以各种名义收取高额费用,要求“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条,制造虚假交易流水,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租赁协议,肆意认定违约。该组织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采取威胁、滋扰、殴打、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经济利益。受害人毕某某实际借款1万余元,被敲诈勒索10余万元,且多次遭受该组织威胁、殴打、拘禁,不堪忍受折磨喝农药自杀;受害人郭某某因无力偿还“债务”被逼卖房,割腕自伤、写下轻生字条;受害人尹某某借款20000元,实际仅到手16000元,被要求出具高达160000的虚高借条。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张勇等12名被告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应数罪并罚,遂向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芜湖繁昌唐某某等10名涉黑案嫌疑人被批捕

5月8日

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某某等10名“套路贷”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唐某某等10人为艾敏等30人涉黑案件同案犯,均为“敏霞”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经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艾敏纠集多人成立“敏霞”小额贷款公司,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以“套路贷”为主要敛财方式,该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蚌埠高虎林等人涉恶案开审

5月14日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虎林等多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人、非法拘禁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虎林、尚瑞瑞等人在长期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中,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淮上区小蚌埠镇、吴小街镇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他人、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中,被告人高虎林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尚瑞瑞、刘春喜、王树军系犯罪集团主犯,罗孝孝、刘宇豪等其他几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六安以张华磊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案被提起公诉

5月12日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对以张华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经营车辆抵押贷款中介服务过程中,肆意认定违约,以备用钥匙和GPS定位将客户车辆拖走藏匿,向客户非法索要“违约金”“拖车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骗取客户贷款资金;集团成员挪用客户还款资金,又捏造虚假事由,对已经还款的客户提起民事诉讼,再次向客户索要钱款,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手段拖走客户十余辆汽车,敲诈勒索他人十余万元,并非法变卖他人汽车一辆,造成下落不明汽车一辆。在客户偿还本金、支付被勒索钱款后,该集团仍然不归还车辆登记证书、不出具结清证明,导致多辆车至今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解除抵押,严重影响他人日常生活。

淮南胡某引等人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13日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胡某引、臧某明、季某普涉嫌恶势力案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引为牟取非法利益,购买船只并改装成采砂船,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高额工资雇佣他人操作采砂船。擅自在淮河流域淮南段九里湾水域(以下简称“九里湾”)禁采区附近非法采砂20次,共计18450余吨,并出售获利。被告人胡某引伙同臧某明、季某普,为实施非法采砂犯罪行为纠集在一起,长期在九里湾附近非法采砂,破坏淮河流域整体生态环境及河道原有形态,对河床及堤防稳定造成严重威胁,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版权所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298号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APP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