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
全省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部门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调研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督能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办案质效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要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注意补齐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短板,稳定办案规模,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要把案件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跟进案件处理情况,加强监督刚性保障,落实“精准”要求。要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突出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配合做好执行监督人大专项报告工作。要扎实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推进年两个专项活动,确保取得应有的效果。要重点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办理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及虚假诉讼中审判程序违法、司法人员违法的监督案件。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实行政检察。要敢于监督,加大生效裁判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努力推动办案数量质量同步提升。要善于监督,聚焦“三大攻坚战”、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等中心工作,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探索类案监督机制,同类案件集中统一办理,统一办案标准。要突出做好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认真抓好“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提炼亮点和典型案例,不断深化专项活动成果。要不断强化监督质量,在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提升办案质效上来。要积极优化办案结构,重点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地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深化固化“回头看”工作成效。聚焦问题,从严整治,形成长效机制。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