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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手机被骗 “如法炮制”诈钱
时间:2019-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报讯利用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作案13起,骗取了13名被害人财物。2019年6月21日,经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暑假期间,正读高二的董某通过二手网交易平台购买手机被骗后,心生邪念,也想利用同样的方法诈骗钱财。2017年11月,董某通过在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低价出售手机的虚假信息,引诱买家与其联系,然后再欺骗买家与其通过微信联系交易和付款,以骗取财物。董某在与买家谈妥价格后,就会向买家发送虚假的快递面单照片,称其已经发货,要求买家先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货款。如遇买家质疑,其还会发送伪造的身份证照片以打消买家的顾虑。在收到买家付款后,董某就将买家的微信等联系方式“拉黑”,断绝联系。 
  2018年初,董某因自己的网络账号遭到举报被封号,找到休学在家的刘某、周某(另案处理)与其合伙,三人分工合作,刘某和周某主要负责收集、建立账号,冒充快递员和买家视频,两人偶尔也发布变卖手机的信息,而董某主要与买家商谈。2018年11月,董某等人想利用张某的手机作为诈骗道具,于是又邀张某入伙。直至案发,董某等人共骗取了13名被害人财物共计35793元。 
  2019年1月15日,董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在二手网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时,要先确认卖家信用,查看历史交易、信用及评价,分析风险,再通过平台正规渠道进行交易,切勿私自与卖家进行微信、支付宝等点对点交易。到货后,务必亲自确认后再进行签收,检测或使用几日后无异常再确认收货。在交易期间,卖家出现任何需要提前付款或提前确认、选择其他付款方式、拒绝检测等行为,都应注意,谨防被骗。刘瑶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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