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元月25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亳州市政协原秘书长徐保庭有期徒刑11年,徐保庭未提出上诉。至此,这起由亳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在亳州市引起广泛关注的大要案终于尘埃落定。
徐保庭曾经是亳州政界的名人,从1997年底到涡阳任县长到后来又任该县县委书记,徐保庭在涡阳主政已达七年之久。2004年元月,徐保庭离开涡阳到亳州市政协任常委、秘书长,就在他离开涡阳之后,举报其在涡阳卖官鬻爵的信件便雪片般飞到亳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亳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2004年11月9日,历时41天的侦查之后,徐保庭受贿案侦查终结,随后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认定:徐保庭在担任涡阳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28000元、美元4000元及价值110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公诉部门完全采纳了侦查部门的意见,并向法庭依法提起公诉。2005年元月19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保庭受贿案,来自亳州市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干部群众近400人参加了旁听。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面对指控,站在被告席上的徐保庭说:“检察机关对我的指控都是事实,我尊重他们。”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很少说话的徐保庭表示了深深的忏悔:“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领导干部,离不开党和国家的培养。检察机关的指控是客观公正的,无论法庭对我作出怎样的判决,我都服从,决不上诉。”法庭在最后的判决中全部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徐保庭最终因涉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