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院领导指示,省院纪检组、监察处会同省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于7月21日至30日从省院机关及有关市、县院抽调24名干警组成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16个市院及所辖的各1个县(区)院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邀请4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四员”代表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检查组通过调阅有关案件卷宗、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现场检查指定监视居住居所和实地走访相关律师以及组织闭卷考试等方式,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以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等重点内容开展检查。此外,还对今年以来省院纪检组、监察处和专项整治办公室转各市院办理的有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涉案线索进行了督办。检查中,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检查方案和标准进行,重在发现问题,不听取市院书面汇报,并对所发现的问题见事、见人、见案。检查后均与被检查院反馈交换意见,真正做到专项整治实打实。